中国教育在线> 家校共育> 政策导读> 正文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省属有关院校,省直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0号)要求,为做好第十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砥砺十年  奠基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21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今年是第十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是《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颁布十周年,更是全国砥砺奋进推动学前教育跨越式发展、推进科学保教取得重大进展的第十年。今年的宣传月聚焦学前教育十年砥砺奋进之路,系统回顾宣传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重大成果、辉煌成就,以及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的新实践、新经验,全面展现新时代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新面貌。通过讲好学前教育故事,突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突出教师和家长教育观念的转变、突出幼儿的健康成长,以小见大反映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效。

四、宣传形式

1.组织网络巡展。教育部官网将开设“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十年巡礼”专栏,链接各省(区、市)页面,以省为单位全面展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十年的风采。省教育厅官网开辟2021年宣传月“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十年巡礼”专栏,以文字、表格、图片和视频等多种形式宣传广东省以及各地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突出成就。请各地市教育局报送一篇“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十年巡礼”宣传素材给省教育厅,作为每个地市推送素材,可以是宣传推文,也可以增加视频一并推送〔文章每篇不超过3000字,视频每条时长不超过10分钟,格式为mp4(H264编码),尺寸为16:9,分辨率不低于720p,视频压缩后原则上不超过300M〕。

2.征集学前教育案例。省教育厅以“我(们)与学前教育改革这十年”为主题,面向学前教育战线广泛征集宣传素材。请各地教育部门、高校和幼儿园通过发动教育行政人员、专家、园长、教师、家长等各类群体,挖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推进科学保教的经历、故事,讲述亲身经历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悟,回顾展示学前教育十年变迁重大历程和成果。题目自拟,文字、图片或视频皆可(文章和视频要求与“组织网络巡展”相同)。请各地市选送5个以上学前教育案例报送省教育厅,各省属院校、省直幼儿园结合实际选送案例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遴选出生动感人、贴近人民心声的案例,在教育厅官网宣传专栏、广东教育平台上推送,并报送教育部。教育部将组织专家遴选在微言教育平台、中国教育报、教育电视台、学前教育研究会微信公众号上分期推送。

3.制作公益宣传片。教育部将制作公益宣传片,围绕“普及普惠解民生之困”和“科学保教促幼儿健康成长”两条主线,全面展现学前教育改革十年来,党和国家重大政策落地见效的成果、教育系统干事创业的精神风貌、幼儿园今非昔比的新气象、教师和家长教育观念的转变及幼儿健康快乐成长的新变化。请各地市系统梳理本市改革成果,深入挖掘先进经验,遴选2-5个典型经验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从中选择宣传素材在省内宣传,并确定5—10个典型经验报教育部作为宣传片拍摄线索和宣传素材。

五、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部署。各地市教育局、省属有关院校、省直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到在“十四五”开局起步之年,全面系统宣传展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十年来的重大成果,对凝聚社会共识、鼓舞教育战线士气、营造学前教育良好工作氛围的重要意义,围绕宣传主题,精心做好各项安排部署,选送优秀的宣传素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2.系统总结改革成果。各地市教育局要组织各级教育部门围绕普及普惠成果惠及民生,以及科学保教观念落地见效两方面,聚焦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聚焦教师和家长观念的转变,全面总结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十年来的突出成果,用贴近生活、形象生动的语言讲好学前教育故事,形成包括文字、图片或视频等多种形式的宣传素材。要杜绝工作汇报式语言,突出真情实感,具有感染力和说服力。宣传素材经由地市教育部门汇总审核报送省教育厅。

3.持续深入开展宣传。各地教育部门要广泛发动行政、教研、高校及媒体等专业力量,做好宣传素材的总结梳理工作。要有效利用多种媒体,组织开展成果展览、主题宣传、纪录片展播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幼儿园要通过举办主题开放日、家长讲座、亲子游戏等多种活动,宣传科学保教的成果经验。

4.把好宣传方向。各地教育部门要严格把关宣传内容,确保宣传符合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符合学前教育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着力用改革发展的典型经验和实效鼓舞战线、温暖民心。坚决杜绝不切实际的“假大空”宣传,严防任何机构和个人借宣传月搭车开展商业宣传和活动。

5.报送要求。各地市教育局将公益宣传典型经验素材于2021年4月12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打包报省教育厅(邮件标题为:XX市学前教育宣传月典型经验素材);各地市教育局将本市征集的网络巡展宣传素材、学前教育案例,各省属院校、省直幼儿园将本校(园)征集的学前教育案例在4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打包报省教育厅(收件联系人:方立鹏;联系电话:15626243005)。

省教育厅联系人:邵毅,冯婉燕;联系电话:020-37627010,37626729;电子邮箱:jxc@gdedu.gov.cn。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1、凡标注中国教育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中国教育在线及本文链接。
2、本文链接:http://hss.eol.cn/zhengce/339046.html
3、如果你希望被中国教育在线报道,请发邮件到jijiao@eol.cn告诉我们。
免责声明:

1、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

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投稿专区

jijiao@eol.cn

咨询老师

北京 高老师 010-62251201

四川 曹老师 028-85977504

投稿报道 院校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