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教基〔2021〕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实施幼小衔接
构建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教育生态,促进儿童从幼儿园到小学的平稳过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抓手之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幼小衔接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精神,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幼儿园和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建立行政推动、教科研支持、教育机构和家长共同参与的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幼儿园和小学科学有效衔接。
二、明确任务,全面科学推进幼小衔接
根据工作安排,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幼小衔接试点工作,2022年秋季学期全省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省教育厅将于近期印发省幼小科学衔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遴选实验区和试点园(校),组建省级专家组,统筹推进全省幼小衔接工作。各地教育部门要整合各方资源、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本地幼小衔接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教研部门建立联合教研制度,发挥教研部门和专家在指导教育教学实践、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等方面的作用;做好幼小科学衔接监督管理、专项培训、家校沟通指导、质量评估、表彰奖励、总结推广等工作。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树立科学导向
各地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宣传科学做好幼小衔接的重要意义和有效途径,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各地在开展幼小衔接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以及问题困难,请及时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与信息化处。省教育厅将适时选取部分地市、县(市、区)进行幼小衔接工作情况督导检查,并开展各地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的总结推广工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与信息化处联系人:邵毅,冯婉燕;联系电话:020-37627010,020-37626729;电子邮箱:jxc@gdedu.gov.cn。
广东省教育厅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