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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教基〔2021〕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实施幼小衔接

构建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教育生态,促进儿童从幼儿园到小学的平稳过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抓手之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幼小衔接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精神,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幼儿园和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建立行政推动、教科研支持、教育机构和家长共同参与的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幼儿园和小学科学有效衔接。

二、明确任务,全面科学推进幼小衔接

根据工作安排,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幼小衔接试点工作,2022年秋季学期全省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省教育厅将于近期印发省幼小科学衔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遴选实验区和试点园(校),组建省级专家组,统筹推进全省幼小衔接工作。各地教育部门要整合各方资源、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本地幼小衔接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教研部门建立联合教研制度,发挥教研部门和专家在指导教育教学实践、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等方面的作用;做好幼小科学衔接监督管理、专项培训、家校沟通指导、质量评估、表彰奖励、总结推广等工作。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树立科学导向

各地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宣传科学做好幼小衔接的重要意义和有效途径,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各地在开展幼小衔接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以及问题困难,请及时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与信息化处。省教育厅将适时选取部分地市、县(市、区)进行幼小衔接工作情况督导检查,并开展各地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的总结推广工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与信息化处联系人:邵毅,冯婉燕;联系电话:020-37627010,020-37626729;电子邮箱:jxc@gdedu.gov.cn。


  广东省教育厅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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