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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忠心:家庭教育是给青少年儿童的人生“打底色”的

编者按: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国全面建成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关键之年。教育是国家的立国之本,我国历来有重视教育的传统。前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备受关注。针对草案,中国教育在线家校共育编辑部的吴文萍对赵忠心教授进行了采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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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家校协同专业委员会顾问 赵忠心

一、我国历来重视教育,但是将家庭教育作为法,并且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作为家庭教育方面的研究者,您是如何理解将“家庭教育”立法这件事情的呢?

家庭教育立法是非常有必要性的。这是因为:第一,家庭教育有两个含义,一个是广义的家庭教育,一个是狭义的家庭教育。广义的家庭教育是指所有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教育,教育对象是全体家庭成员。狭义的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教育子女,长辈教育晚辈,家庭成年人教育未成年人;第二,在2015年的春节团拜会上,习主席的讲话非常重要。他告诉我们家庭教育要从两个层面理解。一是家庭教育对个体发展的意义,习主席讲的“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这是讲家庭对个体发展的作用。家庭、学校、社会这三种教育,对青少年儿童来说,就像是一个“综合加工厂”,而第一道工序就是家庭教育,是给青少年儿童的人生“打底色”的。二是习主席讲到了家庭的社会意义,这个意义就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家庭还具有文化发展中传承的作用。第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家庭教育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跟家庭教育的社会意义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如:家长对孩子过度的关注、过度的保护,影响到学校教育等。所以,想要推进家庭教育事业的发展,必须要立法,走法制化道路。通过立法,促使我国家庭教育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二、在许多人的教育观念中,一直认为家庭教育是私事,但是,在草案第四条中我们看到“必要时,国家对家庭教育进行干预”。这是否可以理解为政府部门可以对家庭教育有着管理、协同或者监督的作用?如果将这种很多人认知中的“私事”转化为“公事”,对家庭教育法的整体推动、开展、实施会带来什么呢?

家庭教育也是一种教育,从性质上来说,家庭教育是私人教育,是家庭的私事,但是,随着社会开放的发展,这种私事转移到社会上,也成为了公事。例如家族保护、家庭成员安全、家庭娱乐、家庭旅游等。这些家庭功能、家庭生活内容开始向社会转移的过程,就需要社会参与,社会干预家庭生活会成为一种必然。什么是家庭教育?我认为,家庭教育是指家庭成员之间进行的一种教育。不管是在家庭里面,还是家庭外面,只要是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一种教育就是家庭教育。这种家庭教育不是地理范围内的家庭教育,而是一种伦理关系的教育。例如:假期期间,举家外出游玩,这是家庭与社会的接触,游玩中出现的问题社会就要监督管理;随着社会的开放,家庭也势必要开放。接触社会、深入社会、和社会打交道,家庭的交流逐渐与社会产生联系,这种联系势必就会受到社会监督、社会的干预管理。

我国的法律干预家庭生活,家庭教育,这个草案并不是唯一的。例如《婚姻法》《老年人保护法》《儿童权益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这些法律已经干预到家庭教育生活内容。草案在定稿时,要注意边界的问题、考虑到社会的接受度。我主张草案要做好家庭教育的推广性、倡导性,建议少惩罚多鼓励、多表彰。因为家庭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组织形式,与其它社会组织是不一样的。它是一种血缘关系、亲情关系。

三、我国生育政策在逐渐放开,如何养育孩子,更确切地说是养育一名优秀的孩子也成为家庭教育中的焦点问题。草案的出现,是否会出现一种新型的父母子女关系?(如果是),您希望这种新型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会以什么形式存在?

家庭是人出生以后的第一个生存环境,也是生活最为长久的生活环境。家庭是未成年人进入社会之前的“演习场”。从某种意义上说,家庭教育的任务是把孩子送到社会上,被社会接纳,融入社会。家长培养教育孩子时,除了尊重孩子身心发展的规律、遵循教育规律意外,也必须了解社会,按照社会需要培养教育孩子。希望家长在培育孩子时,要重视家风建设。有些家长单纯重视教育方法问题,认为学几招教育方法,就能把孩子教育好,不去重视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问题,忽视了家风建设。要知道,孩子的成长如果缺失了良好的家庭生态环境,家庭“磁场”就有问题。家风是我国向来非常重视的一件事,家风始终是由家长决定的,家长不重视自我修养就是不重视家风建设。在对孩子的培养中,希望家长们在家庭教育内容方面进行多方面的补充。不能进行“一半的教育”。重智育轻德育、重视书本知识忽视生活常识、重视身体健康忽视心理健康等。培育孩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一个相互学习的过程。在草案的指导下,父母子女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尊重,共同建设好家风建设、做好家庭教育的实践工作,将家庭“磁场”能力发挥到最大。

四、孩子的成长离不开家庭教育,同样的,也离不开学校和社会的教育。您认为,草案地出现,是否有助于推动“家校社”教育全面推进?如果草案正式实施,家庭教育在“家校社”教育进程中究竟该如何做呢?

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是离不开家庭、学校、社会的教育。草案给了家校社工作者、从业者一个指引方向,让大家在做事的时候可以依法行事、有法可依,提升了大家的积极性。家庭教育作为“家校社”教育中的第一道顺序,它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家庭教育中,首先,家长要明确主体责任,承担起培养教育子女的责任,不能借任何理由出现推诿、推脱教育子女;其次,作为家长一定要学习,因为家长不是天生就会教育孩子的,家长教育孩子的能力也是不同的。相关部门要委托、开办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指导,提高家长的教育素质。最后,要想将孩子培养教育好,就一定要创建良好的家风建设。家风就像是物理学上的“磁场”,家风是一种无声的教育,在家庭教育中,要利用家庭集体来教育孩子,这个集体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是哥哥姐姐,是叔叔姑姑等家庭成员,在这个“磁场”的作用下,孩子一定会朝着家庭所期望的方向发展、成长。

五、家庭教育以法的形式存在,相信会给目前从事家庭教育的单位、机构、人员带来新的思考和机遇,同时也会吸引更多的人员从事家庭教育工作。这种热度,您是如何看待的?从您的研究角度来看,您认为他们应该如何做,才能更好地帮助有需求的家庭,从而推动、促进整个家庭教育行业的良好发展呢?

吸引更多人员从事家庭教育工作这是好事,说明大家认识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都想来参与、做好家庭教育工作。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要时刻保持清醒的态度。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应以公益为主、市场为辅。另外,全国还没有统一的家庭教育教材,我认为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进行家庭教育专业化培训。

家庭是文化的载体,在文化传承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想要做好家庭教育,一是做好宣传教育,提高家庭成员对家庭教育的认识;二是通过行政措施,发挥行政力量,来推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三是法律手段,通过制定家庭教育法,通过法律规范家庭教育行为,使家庭教育走上法制化道路。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需要更多您这样的教育研究者。感谢赵教授接受我们的采访,也希望在后期,能够听到您更多关于教育的教诲。

 

注:赵忠心,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家校协同专业委员会顾问,中国当代家庭教育科学研究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从事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四十多年,发表文章三千多篇,出版著作六十多种。著有《中国家庭教育发展史》《中国家庭教育》丛书、《中国家庭教育五千年》《中国家庭教育观察》《给年轻父母的100个建议》《中国家教之道》《中外家庭教育荟萃》《独生子女家长必读》《家庭教育》《家庭教育学》等,其代表作《家庭教育学》一书曾两次获奖:1999年,《家庭教育学》被教育部指定为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材;2001年,教育部又指定《家庭教育学》为全国高等学校文科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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