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部署要求,将配备法治副校长作为完善中小学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探索创新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机制,实现全市所有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配备全覆盖,切实加强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等工作,积极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持续探索创新,打造“3+1”特色模式
1997年开始,探索为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2011年实现“一校一名法制副校长”;2012年以来,将“法制副校长”调整为“法治副校长”;自2016年起,为每所学校配备一名法律顾问。2021年4月,市教育局联合市司法局等六部门出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法治副校长的选聘条件、选聘办法、工作职责、管理办法等,进一步规范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建立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需求,指导学校与法治副校长推荐人选按照就近原则实行双向选择,聘任名单由市教育局、市司法局进行备案。对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法治副校长,由相关部门及时进行调整。截至目前,按照每所学校法官、检察官、警官各一名的标准,为全市555所中小学校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各区县结合地方实际,为每所学校增配一名律师,形成“3名法治副校长+1名法律顾问”的配置格局。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履职支持保障
制定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多方联合备课机制。每学期初,组织法治课教研员研制授课专题目录并发放给学校,由校长牵头召集分管副校长、法治副校长、班主任代表、道德与法治课教师、法律顾问等共同备课。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规律,为学生量身定制法治课程,对法治副校长授课内容和授课方式提出建议。各学校认真落实法治副校长教学计划,明确每月授课时间、主题和人员安排。法治副校长结合专业特长和实践案例,围绕交通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确定“每月一课”教学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法治副校长发挥优势履职尽责,积极协助学校做好依法治校工作。如,紫琅湖实验学校法治副校长成立“法治问诊室”,针对学校和师生的法律服务需求,及时“上门服务”,协助和推动解决师生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完善督查考核,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建立定期入校检查机制,将法治副校长工作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每月通报法治副校长法治教育课授课情况等,确保“每月一课”按时完成。要求学校为法治副校长履职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支持、配合法治副校长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法治副校长课件评比活动,建设法治教育课件共享库,发挥优秀案例示范带动作用,着力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课程建设水平。定期收集汇总法治副校长对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工作的评价,作为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法治副校长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开展法治副校长评优活动,将结果反馈派出单位,作为法治副校长工作考核、晋职、晋级和评奖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颁发荣誉证书并通报表扬。
四、拓展平台载体,丰富法治教育实践
将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组织由法治副校长担任活动指导的“模拟法庭”大赛、“法治情景剧”巡演等“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让广大学生愿听、爱听并积极参与,不断提升法治教育吸引力、感染力。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建立法治副校长工作“云平台”,上线“法治网上课堂”,开展“法治云宣讲”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法治副校长走进特殊教育学校以及留守儿童家庭等实施“一对一”结对帮扶,努力做到“一个不漏”,为未成年人撑起法律“保护伞”。如,南通市特殊教育中心为法治副校长配备手语翻译,制作适合残疾学生的课件,为无声世界的孩子们带来关怀和温暖。
五、注重家校共育,汇聚协同育人合力
发挥家庭在法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将家长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圈”,定期组织家长旁听法治副校长“每月一课”,邀请家长代表参与法治教育校本课程研发,引导家长重视和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努力增大“小手拉大手”效应。如,南通中学法治副校长制作专门课件广泛开展家长普法工作,指导家长切实做好家庭教育;东洲中学邀请法治副校长参与入户家访,从家庭教育的科学性、策略性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角度指导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积极营造家校协同育人良好氛围,共同呵护青少年儿童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