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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优秀家庭教育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省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以及社区教育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以及全国妇联、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等文件要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科学养育观念,发挥好家庭教育在立德树人以及校家社协同育人中的重要作用,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将举办“优秀家庭教育案例”征集活动(以下简称“征集活动”),汇聚并展示家庭教育中的优秀经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各省(区、市)社区教育机构以及开展社区教育的普通高校、开放大学、职业院校等院校的学生、社区教育工作者以及社区居民的经典案例。

  二、征集主题

  围绕家教家风,征集活动设置9类主题,参与者也可以自选主题,具体要求如下:

  1.言传身教篇:加强家风建设,言传身教、树好榜样,在构建文明和睦家庭环境、培育积极健康家庭文化、营造共同学习家庭氛围、打造和谐邻里社区关系等方面的感人故事和经验做法。

  2.习惯养成篇:注重孩子的习惯养成,聚焦生活习惯、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在培养孩子热爱阅读、独立作业、参与劳动、喜好运动、勤俭节约、守时守信等习惯方面的感人故事和经验做法。

  3.品行塑造篇:注重孩子的品行塑造,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在教育孩子爱党爱国、诚实友善、团结互助、遵纪守法、遵守公序良俗等方面的感人故事和经验做法。

  4.生命安全篇:坚持生命至上,帮助孩子了解、珍爱、敬畏、感恩生命,在普及灾难逃生知识、维护孩子健康心理、引导学生正确对待挫折、教授学生情绪调节方法等方面的感人故事和经验做法。

  5.特殊关爱篇:关注弱势群体,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和特殊家庭儿童等困境儿童,针对具有特殊家庭、特殊体质、特殊心理和特殊行为特征的孩子,在教育帮扶、特别关爱、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感人故事和经验做法。

  6.疑难破解篇:围绕因为代际沟通、观念差异、个性特点而产生的家庭教育问题或冲突,分享解决过程中给孩子、家长、教师、家庭教育工作者等对象带来的成长和改变,在缓解亲子矛盾、克服学习焦虑、疏导心理问题等方面的感人故事和经验做法。

  7.家教指导篇:树立科学育儿观、成才观,指导家长全面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在建设“有爱”家庭、建立民主关系、尊重自主选择、提高陪伴质量、避免盲目攀比、唤醒学习意愿、鼓励参与家庭事务等方面的感人故事和经验做法。

  8.家校社共育篇:注重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发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衔接、协同配合,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主动协同学校教育、引导子女体验社会、引导子女体验社会、推进社会资源开放共享、净化社会育人环境等方面的感人故事和经验做法。

  9.其他家教家风篇。上述8类主题之外的家庭教育、优良家风建设范围内的感人故事和经验做法。

  三、作品要求

  聚焦以上9类主题,以故事讲述或经验总结的形式,梳理形成具有典型意义、示范作用的教育案例,案例作品须包括文稿和短视频。

  1. “优秀家庭教育案例”文稿。根据所选主题,撰写1500字左右的word文稿,格式参见《附件2“优秀家庭教育案例”文稿》格式样例,文稿可自行配图。

  2.“优秀家庭教育案例”短视频。将参与征集的案例制作成视频,主要内容与文稿一致,形式不限,可以采用文字解说、视频+配音、真人口述、情景剧、访谈等形式。视频作品要求画面清晰、构图合理、声音清楚、光线良好、无明显抖动。总时长在5分钟以内,mp4格式,不超过500M,版式为横版 16:9(无黑边), 清晰度为 1920*1080p 或以上。

  3.文稿、配图和短视频须为作者原创,无版权争议,严禁抄袭、剽窃,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所有投稿作品画面中请勿出现添加的水印、LOGO 等能够识别个人或者单位信息的符号。

  4.参与征集活动将视为完成以下授权:允许主办方拥有作品的发表权、复制权、信息网络推广传播权和汇编权。

  四、活动规程

  征集活动分为省级社区教育指导机构初审推荐和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推介展示两个阶段。

  1.案例初审推荐(2024年5月至9月初)

  各省级社区教育指导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动员社区教育机构以及开展社区教育的普通高校、开放大学、职业院校等院校师生、社区教育工作者和百姓参加征集活动,自行组织初审工作,并于2024年9月1日前由各省级社区教育指导机构推选出参与“中心”推介展示的案例作品,将《附件1“优秀家庭教育案例”推荐作品汇总表》和案例作品以及活动组织情况、相关图片通过中国社区教育网专题栏目上传,推荐作品汇总表需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为提高案例质量,参与单位前期可以组织相关培训。各省级社区教育指导机构推荐的“优秀家庭教育案例”作品不超过3份。

  请各参与单位尽快确定活动联系人,请联系人尽快扫码加入活动联络群。


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群

  2.推介展示(2024年9月至11月初)

  2024年9月至10月,将组织专家对案例作品进行推介,内容包括案例文稿(权重为40%)和案例短视频(权重为60%)。

  入选案例择时将在社区教育工作推进或成果展示展示活动中现场展示。同时,将通过中国社区教育网、网上社区教育大讲堂等平台推介共享,并为优秀案例颁发入选通知书。

  五、材料提交要求

  此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材料请各省(区、市)社区教育指导机构于9月1日前通过中国社区教育网http://www.shequ.edu.cn专题栏目上传,(平台账号和密码另行通知),平台将于8月初开放上传。

  平台上传附件包括:

  (1)汇总表。附件1“优秀家庭教育案例”推荐作品汇总表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命名方式均为:××省级社区教育指导机构“优秀家庭教育案例”推荐作品汇总表,请省级社区教育指导机构填写相应的汇总表上报;

  (2)案例作品(不超过3套)。每套作品包括《附件2 “优秀家庭教育案例”文稿》和“优秀家庭教育案例”短视频,文稿和短视频命名方式均为:所属省级社区教育指导机构+所属主题+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3)组织单位材料。请各省级社区教育指导机构提交案例初选工作的相关资料,如活动组织的图片、视频、文字材料等,材料请打包发送,命名方式:××省级社区教育指导机构“优秀家庭教育案例”组织材料。

  六、工作要求

  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各省级社区教育指导机构初审推荐的案例作品进行推介。请各省级社区教育指导机构成立工作组,按要求组织并完成案例初选工作,按时提交各项材料,做好宣传推广,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本省级单位初选的组织和联络工作。本次征集活动将与国家开放大学面向开放大学师生的“优秀家庭教育案例征集”活动同期举办,一份案例作品不能重复申报。

  八、联系方式

  1.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李慧勤:(010)66490406、胡洋:(010)66490606

  2.中国社区教育网平台报送

  杨 凯:13621169648

  附件

  1.“优秀家庭教育案例”推荐作品汇总表(省级社区教育指导机构)

  2.“优秀家庭教育案例”文稿

  3.“优秀家庭教育案例”作品评价指标

  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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