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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专题培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辽宁省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5月15日至17日,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专题培训班在大连举办。本次培训以现场会形式,通过专题讲座、典型经验分享、现场观摩等方式,推进各地各校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着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新格局。

  培训班上,总结了全省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成效,分析了存在主要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各校准确把握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提升质量水平,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的各自优势,形成教育合力,为推动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大连市、鞍山市,沈阳市皇姑区、大连市中山区、大连市金普新区等5个地区,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第三小学、大连市甘井子区周水子小学、鞍山市铁西区黎明小学等3所学校作了交流分享。参训学员赴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实地观摩。

  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陈宝祥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辽宁教育学院相关负责同志,省内部分义务教育学校负责人和班主任100余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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