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日前,泰州市制订了《泰州市教育系统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清单》,分别明确了市(区)教育局局长、校长(园长)、校医(保健教师)、班主任、任课老师、视力保护委员、家长、学生等8个主体的近视防控责任,并明确将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确保完成儿童青少年近视率每年下降1%的目标。
责任清单明确市(区)教育局局长负责牵头做好本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定期对学校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督查辖区内学校近视防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加强近视防控工作宣传,开展近视防控知识的宣讲、培训等工作。校长(园长)负责将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开展近视防控先进校、合格校的创建,完成每年4次视力筛查,建立学生视力档案,严格控制电子产品使用,按序完成教室灯光照明改造工作,保障学生睡眠时间,开足开齐上好体育课程,落实减负措施,配足配齐学校近视防控管理队伍,加强近视防控工作的宣传等工作。
校医(保健教师)负责协助校长制订学校近视防控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定期对班主任、教师、学生视力保护委员、学生及家长进行近视防控知识培训,开展近视防控科普宣教工作,组织学生进行视力检查,定期检查近视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工作。班主任负责配合校医(保健教师)完成视力监测任务,向学生视力保护委员、学生、家长明确近视防控工作责任,定期与家长联系,督促家长配合做好学生的视力保护工作,督促任课教师按时下课,教育并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及时调整学生座位,统筹电子产品使用时长,加强近视防控知识宣教等工作。任课老师负责优化教学和作业量,减轻学业负担,控制多媒体设备教学使用时间,督促学生上课时采用正确的读写姿势等工作。
学生视力保护委员负责配合校医、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做好班级近视防控工作、近视防控知识宣传、视力筛查,督促班级学生端正读写姿势,发动、邀请其他同学加入近视防控宣传队伍等工作。家长负责保障家庭照明环境、学习桌椅符合卫生用眼要求,督促学生读写姿势正确,培养学生家庭用眼习惯,控制家庭电子产品使用时间等。学生负责掌握正确的读写姿势,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确保体育锻炼时间,保障睡眠时间,控制电子产品使用时长,积极参与爱眼文化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