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高校开展文明家庭评选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充分展示高校家庭文明建设成果,根据省文明办《关于评选表彰2020届湖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家庭的通知》(湘文明办﹝2020﹞6号)要求,今年将在高校启动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高校可推荐1个符合条件的家庭,我委将择优遴选3个家庭推荐到省文明办。
二、评选条件
1.凡模范践行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家庭文明建设成效突出的家庭,可参与湖南省文明家庭评选。
2.全国全省道德模范、时代楷模、“中国好人”“湖南好人”、最美家庭、最美人物、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优秀医务工作者、最美志愿者、军烈属、公安英烈家属、荣誉军人、好军嫂、好警嫂等优秀家庭优先推荐。
3.2019年1月1日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为湖南省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违纪违法;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家庭成员安全意识淡薄,发生大的安全事故;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未成年子女无故失学辍学;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三、评选程序
1.自愿申报。具备申报资格的家庭可填写《湖南省文明家庭申报表》并向学校申报。
2.学校推选。由各高校认真组织推荐,严格考察把关,择优推荐1个家庭到省委教育工委。
3.专家评选。省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评选出3个家庭为湖南省文明家庭推荐对象。
四、其他事项
1.请各高校高度重视,将文明家庭评选管理作为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创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文明家庭评选,引导教职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模范践行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
2.请于2020年8月1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报告和《湖南省文明家庭申报表》(见附件,一式3份)等纸质材料报送至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同时将《湖南省文明家庭申报表》电子版、全家福彩照1张(JPG格式,不小于2M)报送至邮箱:hnjygwxcb@163.com。
联系人:殷劭,虢晶;联系电话:0731-85535605,82204082;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238号湖南省教育厅办公楼902室。
附件: 湖南省文明家庭申报表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0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