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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出台“十条要求”为“作业减负”增效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决扭转一些学校作业数量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提出十条要求。4月25日,教育部举行通气会,介绍了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有关情况。

《通知》共提出十条要求,其中明确提出,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让作业回归到学校育人环节中来。

《通知》强调,要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并区别不同学段和年级作出具体时间要求。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同时,要求各地要把禁止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切实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

《通知》还要求,作业应体现基础性、提高针对性、注重发展性。确保作业难度不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要注重发展性,鼓励教师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切实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最终为了什么?就是导向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北京小学校长、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李明新表示,这一点从创新作业类型的方式上就可以看出。“它不但指出作业有书面作业,还包括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的作业,另外要探索跨学科的综合性作业。这些都体现了对学生多方面素质的培养,体现教学改革的方向。”

李明新同时指出,减轻过重的作业负担要以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为根本,不要把减轻作业负担和提高质量形成一个对立面。“学校要把作业研究作为校本教研的重点,引导教师通过专业的发展提高自主设计作业能力。”

如何更好地把作业管理的要求落下去,切实收到减负增质的成效呢?

李明新认为,“十条要求”以系统思维鲜明体现了综合治理的理念和思路。一是校内校外要协同。坚决防止培训机构给中小学生留作业,只有校内校外同时减负才有利于教育生态的恢复。二是学校家庭协同。明确提出家长的责任定位,指出家长要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合理安排孩子课余生活,有责任督促孩子主动完成作业,提出不额外布置其他家庭作业的要求。三是行政教研协同。教研机构要加强对作业设计的研究与指导,以助力校本研究和教师专业发展。

李明新建议,学校应该积极行动起来,焕发自身办学活力,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作业管理改革作为具体抓手,创新机制,加强校本教研和家校共育研究,系统解决作业、手机、睡眠、视力等问题,全面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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