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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设计 高效实施 广东省持续推进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定

为加强校外培训项目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别鉴定工作(以下简称“鉴定”)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广东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定方案,在鉴定方法、标准、流程等方面探索创新,加强实施指导,为各地分类鉴定工作提供经验。

  一、组建“T形”知识结构的鉴定研究专家组

  针对鉴定过程中多学科交叉、专业跨度大等难点,广东省教育厅专门组建“T形”知识结构的鉴定研究专家组,在横向上对跨界十多门学科都有覆盖,在纵向上对相关领域进行深入专攻,力求鉴定工作从严规范、科学严谨。广东省教育厅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7月28日起即组织力量开展政策研究、校外培训行业研究等工作,集中办公作战,做好经费保障,组织专家组在鉴定指南研究等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研制科学严谨的学科类鉴定方法和标准

  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等国家政策指导下,广东省教育厅进一步把相关工作落实落细。主要是针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校外培训机构在实践操作中反映的关于具体鉴定方法、鉴定标准、鉴定示例、鉴定操作性工具等一系列困惑和问题,及时开展鉴定方法、鉴定标准等相关研究,提出“名录鉴定法”“综合鉴定法”“专家组鉴定法” 三步走。其中,“名录鉴定法”是指对于一些清晰易判的项目,可直接通过项目名称予以鉴定;“综合鉴定法”是指对于一般鉴定难度的项目,通过对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效果等多方面进行综合鉴定;“专家组鉴定法”是指对于鉴定难度高的项目,特别是学科和非学科混合型项目,通过专家组进行专门研判鉴定。10月9日起,广东省校外培训项目鉴定研究工作进入测试阶段,累计进行了23个案例测试,发现问题,不断修改,逐步优化完善。

  针对一些营利性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在“双减”政策出台后,出现了一批学科和非学科混合型项目,加大了鉴别难度,广东省教育厅研究提出了多个定性、定量组合指标,主要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目的、培训结果评价、培训授课语言。鉴定研究专家经过反复研讨不同技术方法后,提出了量化的鉴定标准,以“培训内容”指标为例,明确提出:项目培训内容在“学科类培训项目培训内容范围”比例>50%,视为具有学科类别属性特征,即做出学科类鉴定结果;培训内容在上述范围所占比例≤50%,则暂不视为具有学科类别属性特征,待其他指标衡量比较后做进一步鉴定。采用量化鉴定标准后,在内部测试过程中,基本没有再出现不同鉴定人使用同一鉴定标准后,产生不同判别评价的情况。

  三、编制便于实操的系列配套模板文书

  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反映的不知如何报告自行判断结果和申请专家鉴定、不知如何处理学科和非学科重叠的信息统计,以及各地教育和鉴定专家反映缺少实操性工具等难题,广东省教育厅组织力量制定了多套鉴定操作实务工具,提升机构、教育部门、专家的鉴定规范性和效率。为机构提供自行鉴定等操作性实务工具,提高企业效率,具体有《自行鉴定结果书》、《鉴定申请书》、《涉及学科类培训内容及时间统计一览表》等。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鉴定评审等鉴定监管工作的操作性实务工具,规范鉴定工作和提高鉴定效率,具体有《对机构自行鉴定结果无异议通知书》《鉴定补充材料通知书》《鉴定监管通知书》《鉴定专家推荐表》《专家邀请函》等。为鉴定专家组专家提供鉴定总体工作计划等专家鉴定工作的操作性实务工具,制定了《专家组鉴定法总体工作计划》《专家回执》《专家鉴定人声明》《鉴定书面调研函》《书面调研提纲》等。10月以来,广东省在测试的同时,开展实操性配套工具文件的编写,累计22(套),为学科鉴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流程上,广东省教育厅编制了专家鉴定工作流程,一个复杂项目的专家鉴定时间从4天优化至2天,提高专家鉴定效率。广东省教育厅提出了专家应当具备的各种具体条件、专家组鉴定工作内容及流程,包括从机构提交资料、初审、组建专家小组、专家准备工作、专家初步鉴定分析、专家开展调研、专家开展课堂现场抽听、详细鉴定分析、召开现场鉴定评审工作会、专家小组提交鉴定结果建议书等十大步骤;明确专家权利、义务等。此外,为统一鉴定标准,提升鉴定效率,提高鉴定质量,广东省教育厅提供了学科和非学科鉴定相关依据政策材料及附件共28份,专门编制鉴定问答,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助力鉴定工作做细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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