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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是帮助孩子成长成才的关键环节——来自重庆市第十八中学教师的教育心声

编者按:

教育是国家的立国之本,前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备受关注。为了更好地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助力家校社教育的稳定前行,3月22日,中国教育在线家校共育编辑部的吴文萍连线重庆市第十八中学御龙天峰校区校长助理,学生成长与自主管理中心主任谭艳进行了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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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艳:重庆市第十八中学御龙天峰校区校长助理,学生成长与自主管理中心主任

一、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您认为现在的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出现的原因是什么?

存在的问题:家长家庭教育能力不足;部分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缺位;缺乏正确的成才观,重智轻德。(父母自身成长被忽视,家庭教育被窄化;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缺乏有机结合;家庭教育理念落后,缺乏教育的大视野,育才教育取代了育人教育;对孩子过度保护、过度溺爱,或者演变成对孩子的管制;家庭教育缺乏法治教育的内容或意识;家庭教育责任出让,很多父母把教育子女的责任交给老师或他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隔代教养儿童等特殊群体孩子的家庭教育碎片化;家庭教育缺乏良好家风的熏陶。

原因有以下几条:

1.家长过去接受的关于家庭教育方面的教育和训练很少,观念陈旧,导致许多父母仅仅享有家庭教育权而不具备合格的家庭教育能力。家长认识不到位、教育水平不高、相关资源缺乏,导致家庭教育“重智轻德、重知轻能、过分宠爱、过高要求”。

2.源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许多父母迫于生计压力,不得不选择外出务工;同时,部分家长工作压力大、工作时间长,都容易导致家庭教育缺位。

3.激烈的应试竞争导致家长过早的将升学焦虑、教育焦虑转移到孩子身上,过分关注孩子的文化成绩,造成重智轻德。

4.部分家长家庭意识薄弱,家庭脆弱、甚至崩溃,家庭没有温暖,没有正常的生活,没有良好的关系,引起家庭教育危机。

二、对于这些出现的问题有什么建议给家长吗?

家长应积极保持与学校的沟通联系,同时通过阅读相关书籍或参加讲座等方式学习家庭教育知识,不断更新自身的家庭教育理念,提升育人水平。外出务工父母积极运用现代通讯工具时常与孩子沟通交流。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和行为习惯。注重言传身教,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影响未成年人,避免重智轻德、重知轻能、过分宠爱、过高要求。树立新的家庭观,珍惜家庭,保护家庭,营造温馨暖人的美好家庭氛围。树立新的儿童观,尊重儿童权利。树立新的教育观,家庭教育需要并且应该重视生活教育。生活教育与知识教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树立新的代际观,家长需要与孩子一起成长甚至应该向孩子学习。两代人相互学习共同成长,亲子关系会更加理智。树立新的文化观,将中外优秀文化融会贯通,在提高文化自信的基础上,积极吸收西方文化中发现孩子、尊重孩子的权利、培养人的独立性和创造性等优点。

三、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您最关注的家校共育内容是什么?原因是什么?

我最关注的是家长对于家校共育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因为在传统的家校共育中,家长的参与度和主动性都有待提高,往往是被动参与,家校之间缺乏真正的互动、交流。很多时候,所谓的家校共育活动往往就是例行公事、完成任务。而只有学校精心设计、家长主动参与的家校共育才能真正形成合力,发挥出1+1大于2的效果。

四、您如何看待此次草案的提出?草案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会来带哪些帮助?

我认为《家庭教育法(草案)》补齐了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短板”,在国家法律层面,我国已颁行《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确立了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在教育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但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始终没有得到确立,有关家庭教育的规定零散地分布在《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中。本次的《家庭教育法(草案)》的出台,可以算作是中国教育法律体系建设的一大里程碑。

草案的提出,明确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孩子的教育中应该扮演的角色和定位,推动良好家庭教育得逐渐形成。在今后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将会充分发挥家长在教育中的独特的作用,帮助教师更好地管理和服务于学生。

五、您认为什么样的家校关系能推动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我认为民主、平等、合作式的家校关系能推动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在这种关系之下,家庭、学校、教师能够形成良好的互动,有利于家长更好、更深入地掌握学生在校表现,教师更清楚和熟悉学生在家的情况,从而能具有针对性地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个性化家庭与学校教育方案,促进教育的实际效果。

六、对于家庭教育、家校共育有什么建议吗?

家庭教育是一个人接受教育的起点,直接关系到人生第一课能不能上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能不能扣好,无论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希望广大家长朋友能够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贯彻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遵循家庭教育规律。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是帮助孩子成长成才的关键环节。只有家校形成合力,发挥各自的优势,才能让孩子更好地成长。家长应该要充分认同学校、班级的管理理念,积极主动地与学校交流沟通。同时学校也应通过吸纳家长的资源和建议,提高学校教育水平,尊重家长在教育中的地位,激发家长对学校事务的参与热情,坚持正向强化,保障家校共育的持续性。不断推进协同育人目标的实现,进而让家庭教育立法真正“实”起来。


个人简介:

谭艳,重庆市第十八中学御龙天峰校区校长助理,学生成长与自主管理中心主任。重庆市综合素质评价先进个人,重庆市物理骨干教师,江北区物理骨干教师,江北区初中物理专家组成员,江北区优秀班主任。曾获全国物理优质课大赛一等奖。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一篇,在其他国家级和省级刊物发表文章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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