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国家的立国之本,前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备受关注。为了更好地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助力家校社教育的稳定前行,3月22日,中国教育在线家校共育编辑部的吴文萍连线重庆市第十八中学校长罗丞,一起探讨家校共育话题。
罗丞:重庆市第十八中学校长
一、草案对家校教育的意义是什么?
我认为草案解决了教育权责和功能的划分问题,厘清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地位和作用,一方面转变了认为“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附庸’和延伸”的陈旧观念。另一方面也防范了部分家长把教育的责任完全推给学校的不当现象。从协同化的角度强调要有效发挥学校和社会的促进作用,突出家校合作育人理念,有助于“家校教育共同体”的构建。
草案不仅对家校教育的正确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还明确了政府主导的原则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工作格局,强化了父母的主体责任,推动了家校教育的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发展。
二、草案对学生的成长有什么帮助?
草案明确家庭教育不仅仅是家庭内部的事务,也事关公共福祉。对于家庭教育,既要充分尊重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自主性,也要有效发挥政府、学校和社会的促进作用,必要时进行国家干预。通过对家庭教育的实施主体、实施方法和监督体系作出规定,引导广大家长积极养育、科学养育,有效地避免了以往存在的家庭教育缺位和教育不当的现象。有助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草案推动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落实,不仅强化了父母和其他监护人责任主体,还为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提供了社会保障。
三、草案对学校、学校管理者、教师分别意味着什么?
草案对学校而言意味着从法律的层面明确学校在家校教育中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从法律层面保证学校开展家校教育的经费、人员、场地、教学资源等能够有效落地,使学校在家校教育工作中的分工更明确、责任更具体、操作更有依据。
草案对学校管理者而言意味着要全方位反思家校合作的现状,梳理存在的问题,更加坚定地把做好家校合作共育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程推进。要积极构建“家校教育共同体”,打造学校教育的家庭拓展模式,达成家校共识,形成场域育人合力。
草案对教师而言意味着要不断提升家校合作的专业能力,加强与家长沟通,做好家校共育排头兵。
四、您认为学校应该通过什么措施、方法配合家庭教育的开展?
一是构建由学校主导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形成高效完善的家庭教育指导制度。通过编写家庭教育教材和家校读物,开发父母训练拓展课程,提供专门的家庭教育项目,开设公益性网络课程,开通服务热线,提供线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方式,真正提高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能力。
二是完善家校教育工作合力。组建家校合作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加强与职能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形成教育合力;购买社会服务,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家校教育推进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探索建立多元社会参与渠道;加强与高层专业组织合作,建立由专家组成的家庭教育专家资源库。
三是建设“合作对话式”家校共育文化。开展“家校教育学术论坛”,进行思维碰撞;设立“意见箱”,收集改进建议;创建“话题圈”,引进话题进行讨论;设立“家长开放日”构建家校共育互动新模式。
四是统筹协调各类社会资源单位,给予困境儿童更多关爱与保护。
五、草案中您最关注的内容是什么?原因是什么?
我最关注的是草案中第一章第五条提出的六项家庭教育工作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我认为这六项原则总结来说可以归纳为“尊重”和“协调”。它强调了在家庭教育中要尊重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以及人格尊严与合法权益,强调多元化的教育、注重孩子的全面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繁荣,孩子们的发展将会越来越多元。而家庭是孩子们接触的第一个小社会,家长要对于孩子的发展和选择起到引领作用,而非替他们选择或强迫他们决定。我们是帮助孩子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而不是代替孩子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所以家长应该充分认可和尊重孩子的差异性和多样性,给予积极正确的引导。
为学生的出彩人生,创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六、我校在家校教育、家校社教育方面是如何开展的?取得的成绩是什么?
在家校教育方面,我校积极完善顶层设计,制定了《重庆十八中家校教育制度条例》、《重庆十八中家长委员会工作条例》,积极成立由学校组织、家长参与、部门协作、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形成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共同构成塑造人的完整教育体系,以“学校——社区——网络”三种模式,统筹协调各类教育资源,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做到有组织领导、有教学计划、有课程开设、有实践基地、有固定教师队伍、有考核评估机制、有社会协同参与机制。
组建家长委员会,动态管理家长委员,科学开展家校合作,建立了家长教师人才库,开发家长课程资源,利用家长委员会组织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运用互联网技术,构建“互联网+家校教育”,组建微信群、QQ群,建立线上资源共享平台,推送教育方法和教育经验,家校之间、师生之间、生生之间、家家之间、学校与社区间实现联系贯通,打造立体化、多层面、多渠道家校联系网络。同时坚持家访,教师利用假期休息时间带着诚心和爱心走进孩子们的家庭,和家长零距离沟通,在学校和家庭之间架起了一道心灵彩虹。
在家校社教育方面,学校积极协调外部环境,借助西南大学、重庆日报、龙华网、社区、街道、居委会等社会力量,共同携手助力孩子成长。社会各界人士纷纷走进校园,积极向家长推介各种家庭教育好文章,分享好做法,帮助家长解决亲子间的困惑。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携手,致力于构建一个目标一致、内容衔接、功能互补、配合默契的教育场,用尊重、民主、开放、包容为学生的出彩人生,创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在工作的具体开展中,我校家校共育中心以“共读、共写、共赏”为理念,精心策划,用心编写,形成学校、家庭、社区共同参与的刊物和年鉴年报等,如《家校通讯》、《家校叙事》,既是家教指导的心得,也是家校沟通的重要阵地。
七、对于家庭教育、家校共育您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家庭教育的作用至关重要,因为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所学校。因而整个社会应该协同各方力量,提供全覆盖、多方位、多层次、多样化、高质量的家庭教育服务,积极推动家庭教育现代化,即家庭教育思想现代化、家庭教育体系现代化、家庭教育内容现代化和家庭教育功能现代化,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家校共育是一个时代性课题,也是一个永恒性课题,无论是对于学校还是对于家长来说,都仍然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在未来的日子里,重庆十八中一定会携手万千家长,共同增强家校共育意识、丰富家校共育载体、积淀家校共育经验、拓展家校共育层次、提升家校共育深度,打造孩子成长成才的“家校共同体”。
校长简介
罗丞,男,汉族,1968年2月生,中共党员,1986年8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重庆市中学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重庆市高中政治骨干教师。重庆市第十八中学校长。中国教育学会会员,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会员,重庆市教育学会高中专委会副主任,江北区教育学会副会长。全国素质教育先进工作者,重庆市优秀教育工作者,重庆市“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撰写多篇教育科研论文获国家、市一二等奖,在国家、市级政治理论刊物公开发表论文40余篇,约40万字,出版专著4本,约80万字。主持参加国家级科研课题8项,市级课题5项,县、区级课题2项,并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