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印发了《江西省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十项规定》,聚焦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这一关键点,对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作出了十项具体规定:
江西省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十项规定
1.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刚性要求,小学一至二年级体育课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体育课每周3课时(鼓励小学和初中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高中体育课每周2课时。持续开展中小学体育“晒课表”活动,严禁出现削减、挤占甚至不开体育课的现象,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
2.面向人人开展体育竞赛。围绕“教会、勤练、常赛”要求,进一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帮助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经常性开展面向人人的体育竞赛,构建层级完备的竞赛体系,以竞赛为载体,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运动技能训练,增强身体素质。
3.保障充足体育锻炼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加强体育课、大课间和课外活动之间的衔接和联动,将开展体育活动作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加课外体育活动时间,确保中小学生每天在校内校外各参加1小时以上体育锻炼,促进学生养成终身锻炼的好习惯。
4.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各中小学校每学年要开展覆盖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并及时上报测试数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和抽查复核制度,对辖区内学校测试上报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和抽查复核,及时分析测试结果,研判学生体质健康动态趋势,加强反馈应用,实施精准干预,建立完善“监测—评估—反馈—干预—保障”闭环体系。建立市、县(市、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公示制度,中小学校每年以班级为单位公示学生体质健康总体状况。
5.完善体质健康评价机制。要把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评价考核体系,重点对开设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体育活动及每天校内锻炼1小时制度、学生近视综合防控、体质健康测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建立日常参与、体育锻炼、体育竞赛、健康知识、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
6.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各校要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及时将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和健康体检结果反馈家长,家校共同努力做好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形成协同育人合力。协调好文化学习、体育锻炼与作息时间的关系,保证学生有充足的睡眠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 8:20,中学一般不早于 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大力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学校要布置锻炼内容、锻炼强度、锻炼时长等均适宜的体育家庭作业,并加强指导和沟通。严格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控制学生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时间,学校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完善中小学生视力、睡眠状况监测机制,确保本地本校中小学生近视率每年下降0.5个百分点以上。
7.落实体质健康管理责任。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本区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定期向党委和政府汇报,督促地方做好相关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指导工作,督促学校细化体质健康管理规定,积极推广中小学校选聘“健康副校长”。中小学校要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健康促进校长、班主任负责制。各地各校要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到2030年我省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全面达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优秀率达到25%以上。
8.改善学校体育办学条件。各地各校要以抓好学生体质健康管理为契机,全面改善学校体育办学条件,配齐配强学校体育教师,加快运动场地设施器材建设,保障学生有充裕的场地去学、去练、去赛,力争2022年全省中小学体育教师配备、运动场地设施器材建设达标。
9.加大专项督导评估力度。各地要将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将学生体检、体质健康测试、视力监测和筛查情况纳入学生学籍档案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地方政府和中小学校相关负责人的重要依据。
10.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各地各校要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重要性的宣传,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课外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班团队活动、家校协同联动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家长和中小学生科学认识体质健康的影响因素,了解体育锻炼在增强体质、促进健康、预防肥胖与近视、锤炼意志、健全人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学生体育与健康素养,增强体质健康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形成“人人参与、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