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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拟成立“青岛市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伍”

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在青各高校,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认真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明办关于成立山东省家庭教育志愿服务总队的通知》指示精神,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普惠性和公益性,市教育局拟成立“青岛市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积极引导多元社会主体共同参与家庭教育事业,丰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内容,拓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范围,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进一步增强家庭教育活动开展力度,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进程,加快形成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完善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家庭教育特色化研究

参加市教育局、所属区市组织开展的家庭教育事项研究或工作计划研讨,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主动对标一线城市家庭教育特色,汲取国外家庭教育经验,从专业的角度提出见解及意见,完善优化已有工作格局,深化区域特色,突出工作亮点,形成家庭教育工作研究的“智囊团”。

(二)推进家庭教育城乡一体化行动

做好市、区市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策划并开展农村地区的家庭教育指导,重点关注单亲、离异、重组、二孩、留守、贫困、残疾等特殊群体学生及家庭,主动下乡村、进社区、到课堂,提供帮扶与指导。完善“一生一案”“一对一”结对制度,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对特殊家庭进行长期跟进,形成推进城乡家庭教育一体化进程的“行动队”。

(三)创建家庭教育创新实验基地

对于市、区市开展的家庭教育创新工作或项目,率先进行工作落实与宣传推广。努力打造各个区市的项目实验基地,并制定创新工作的区域性评价方案,适时开展成果总结和评估,形成实验基地的数据收集和分析,为进一步出台成熟的工作方案并向特殊地区纵深发展做好参考,成为完善创新举措推动工作开展的“先行者”。

(四)提供网上家长学校优质课程资源

积累家庭教育志愿活动、服务心得、科研成果,撰写宣传稿件、录制视频节目、开展线上咨询、研究特色课程,丰富家庭教育传播渠道,打造家庭教育志愿服务专辑,为网上家长学校的建设提供优质的学习资源,进一步构建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的家庭教育普及性志愿服务,形成贡献家庭教育经验方法的“资源库”。

三、服务形式

(一)实行“专区专队”服务形式

由区市内志愿服务队研究符合本区域特色的家庭教育志愿服务方案,并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辅助各区市家庭教育工作落到实效,将家庭教育品牌活动,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庭教育服务站等阵地建设,以及其他专项工作做细、做深、做实。

(二)实行“特区特队”服务形式

对于留守儿童占比较大、家庭教育工作推进较难、家庭教育资源较少的特殊区域,由经验丰富、服务优质的家庭教育志愿者组成特殊服务队,与当地志愿服务队形成结对,开展城乡送教等活动,双管齐下、并驾齐驱,促进城乡交流,实现城乡家庭教育资源共享、服务共进、双惠双赢的整体目标。

(三)实行“纵横交叉”服务形式

各区市志愿服务队在开展一定时期的工作后,应与其他区市进行资源交换,将原属领域的优秀志愿服务经验延伸到其他区市,因地制宜,实现志愿服务同队不同区,工作方案同理不同法,为探索出更具普适性、推广性的青岛特色家庭教育志愿服务方案,提供借鉴和参考。

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推选条件

1.身体健康、热心公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奉献精神,自愿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家庭教育工作。

2.语言表达能力较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组织纪律性。

3.有家校共育方面的实际工作经验,接受过家庭教育指导培训的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中小学教师、心理教师、班主任和高校相关学科教师。在家庭教育、儿童青少年心理、保健等方面有一定特长的高校研究生、家长代表及社会人士。

(二)确定推荐数量

各区市应面向教育行政部门、辖区学校、科研院所、社会机构、全体家长,共遴选推荐志愿者8-12名;各高校应面向从事教育、心理等相关学科教师和研究生中遴选推荐志愿者2名;各局属学校和民办学校分别推荐1-2名。市教育局将在区市推荐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将局属学校、高校和民办学校推荐人选分配至各区市,形成十个区市的志愿服务支队。各单位推荐工作应尽量从多个学段和层面予以考量,充分选拔出有利于家庭教育公益事业的专业人才。

(三)健全工作机制

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伍成立后,由各区市自行联合有关单位有计划地组织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每年每区市组织服务活动不少于10场,建立各区市家庭教育志愿服务专报,通过多种形式在学校家庭教育宣传渠道开辟专栏予以宣传报道。开展活动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假期和周末进行,市教育局定期组织开展走进农村学校、走进特困生家庭等专题活动,并统一调度。各区市对志愿服务队工作的安排需提前向志愿者所在单位报备,并将志愿者参加的活动如实记录,主动向所在单位进行反馈,为志愿服务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五、有关要求

请参与遴选的志愿者本人填写《青岛市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志愿者推荐表》(附件1),由各区市遴选并汇总后填写《青岛市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志愿者汇总表》(附件2),推荐表和汇总表各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Word版和加盖公章后的PDF版通过金宏报送至家庭教育处。

市教育局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复审和人员分配,成立“青岛市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伍”,入选志愿者将获颁聘书。

未尽事宜,请与家庭教育处联系。联系电话:85913664。

  

附件:1.青岛市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志愿者推荐表

2.青岛市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志愿者汇总表

  青岛市教育局

  2021年3月8日

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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