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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职教育建章立制 筑牢家庭教育防线

都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最重要的老师,当家庭教育出现问题,孩子就容易走上歧途。泉港区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多数未成年犯罪与父母教育缺失息息相关,许多误入歧途或者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背后,都有一个监护缺失的家庭,很多涉案家庭对孩子或放任不管,或溺爱顺从,或粗暴专制,这些都是不当的教育方式,是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

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均明确规定,对未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这就让亲职教育有了司法的刚性支撑。

亲职教育,是从家庭教育演变而来的新概念,简而言之,就是“怎样为人父母的教育”,目的是通过向家长提供未成年人成长发展的有关知识,增强家长教育孩子的技能。如何让监护人更好、更正确地履行监护职责,我们检察机关一直在努力探索。

近日,泉港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办案实践,与区教育局、区妇联经过多次座谈研讨,共同会签《泉港区联合开展亲职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依托社工机构,规范性开展亲职教育工作。目前,该院已启动对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的亲职教育流程,帮助其掌握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方法、技能,督促其依法、有效履行监护职责,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从而达到让涉案未成年人健康回归家庭、融入社会的效果。

为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积极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近日,泉港区人民检察院制定下发了《泉港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涉罪未成年人父母开展亲职教育的规定(试行)》,为实现效果的最大化,在教育过程中推行“3+2+X”个性帮教模式,“因人施教”才可以真正“对症下药”。其中,主要对五类家庭要被强制亲职教育做了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可以对监护人作出责令接受强制亲职教育的决定。在接下来的未检工作中,该院将继续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做深做实做细,面对这些失职的父母,不仅帮他们明确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还帮助他们掌握与孩子沟通的及教养的必备技能,切实为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提供有效地司法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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