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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进行专项督导

吉林省长春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政策执行情况,从3月16日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市级抽检、区级全面检查的办法,在长春市范围内对所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展收费行为专项督导。

长春市教育局组成五个专项督导组,采取“两不一直”的方式进行督导,重点检查:普惠牌匾、类别牌匾悬挂情况;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情况;2021年1—3月收费账目、票据和凭证;在籍幼儿数量及出勤情况;幼儿园周计划表,入班核实实际活动情况;调取在园幼儿家长联系方式,电话随访执行普惠收费情况。要求每个督导组认真、逐项做好督导记录,并逐园形成督导报告,印发给相关县(市)区。

县(市)区在市级抽检的基础上,对区域内其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地毯式检查,对于违规收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证普惠性幼儿园按项目、按标准收费。

对于未执行政府限价、违规收费的幼儿园,下达整改通知,要求立即纠正违规行为,立行立改。如未整改到位交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严肃处理,最高给予年检不合格、取消办学许可的决定。对于拒不整改的,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移交市场监管局坚决查处。

市、区两级教育部门将定期采取随机督导的方式,入园检查收费情况;公布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投诉电话,保证收费投诉件件得到解决;定期随访幼儿园家长,了解普惠收费落实情况,对违规收费的幼儿园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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