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义务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强化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上海深刻领会“双减”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作为治本之策,把全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作为重要举措。
一、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持续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质量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在教育部的有力支持下,上海连续30多年持续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基础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并具有了一定的国际影响力。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过重且无意义的学习负担已成为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制约课程改革深化实施的突出问题。
为此,我们着力从三个方面推进学生增效减负工作:一是加强学生作业源头管理。2019年出台《本市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增效减负工作实施意见》和《上海市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措施》,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家校协同育人、加强增效减负工作监督管理等方面综合施策。在此基础上,以加强作业管理为抓手,从规范作业来源、科学设计作业、合理布置作业、统筹作业总量、有效评改反馈等方面,减轻学生作业负担。二是做好校内课后看护服务。上海于2014年出台了小学生放学后至下午5点看护政策,2017年试行放学后“快乐30分”拓展活动,2019年免费看护延长至下午6点,2021年将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纳入上海市“民心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强力推进。目前已实现公民办小学100%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约78%的小学在校生接受校内课后免费看护服务。三是丰富学生校外活动。推动全市校外教育单位持续开发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五育课堂”,将优质拓展类课程送入学校,指导学校开设课后服务课程、建设特色社团、开展特长学生培养,并由骨干教师带教,同时推动线上课程研发,指导各级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少科站和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服务学生课外活动。
下一阶段,上海将以落实“三个提高”为重点,全面提升学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质量:一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深入开展数字应用场景探索,提升课堂教学效率;深化小学低年级主题综合学习、项目化学习和跨学科学习等项目实践,促进教学方式变革;完善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绿色指标评价,推动基于科学评价的教育教学改进;全面推进小学零起点教学和等第制评价,激发学生学习兴趣,降低考试压力。二是提高学校作业效能。依托信息技术平台确保学校作业数量可控制、作业品质有保障;落实教育部和上海市既定作业管理部署要求,健全作业管理机制;遵循教考一致原则,逐步完善科学有效的校本作业体系。三是提高校内课后服务质量。在全覆盖实施小学阶段校内课后服务基础上,推动公办初中开设校内课后服务;探索建立利用双休日举办校内体育赛事、文艺展演、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活动机制;鼓励街道学生社区实践指导站、社区创新屋、综合实践基地等轮流向学生开放,架构学生课后德育实践活动多元化平台;动员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等全市场馆资源,在双休日免费或优惠向学生开放;指导各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少科站和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双休日全部开放。
二、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切实减轻校外培训负担
上海作为全国首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试点单位,在全国率先出台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一标准两办法”,依法规范、分类施策、稳慎有序开展专项治理。2019年,上海又连续出台《关于加强本市培训机构管理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上海市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深入推进包括校外培训机构在内的全市各类培训市场综合治理。我们还建立了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专家审定机制,制定了统一的培训市场合同示范文本、年检指南、章程模板等,为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和综合治理提供了操作依据。
下一阶段,上海将从三个方面强化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一是实施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专项行动,以查促建、以查促发展,多角度、多举措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二是完善配套制度。制定出台《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培训机构培训资金管理规定》《上海市民办培训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培训机构分类设置标准等规章制度,探索推进地方立法和市政府规章制定。三是构建共治机制。成立校外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发挥协会在行业自律、行业互助等方面的作用;依托教育、财务、法律等专业机构力量,构建形成社会共治机制。
义务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中之重,推进实施“双减”工作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上海一定会全面落实国家部署要求,多措并举减轻学生过重负担,营造有利于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健康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