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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两清单一安排”》政策解读(八)

对抓好“两清单一安排”组织实施有什么安排?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为抓紧抓实各项改革举措,“两清单一安排”从两个方面做出了工作安排:

第一个方面,围绕《总体方案》提出的8项重点任务,分别提出了对应的推进举措。

就《总体方案》要求“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学校和单位进行试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明确要选择有关市县、学校和单位开展评价改革试点,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同时,鼓励地方和基层大胆实验探索,破除“五唯”顽瘴痼疾。

就《总体方案》要求“教育督导要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督促纠正,依规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明确将各地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作为设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考评内容。

就《总体方案》要求“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明确要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完善教育评估监测机构设置,整合教育评估监测职能,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监测机制。

就《总体方案》要求“创新评价工具,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明确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用好全省初级中学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和课堂教学,指导学校充分挖掘各门课程蕴含的德育资源,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进行评价,把育人目标和内容具体化,并有机渗透到学科课程教学中。

就《总体方案》要求“加强教师教育评价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教育评价、教育测量等相关学科专业,培养教育评价专门人才”,明确了3条推进举措:一是强化教育博士教育评价、教育测量能力的培养,指导、支持南昌大学和江西师范大学申报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二是支持省内其他本科师范院校申报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三是督促指导各地各校加强教师教育评价能力建设。

就《总体方案》要求“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参与命题和考务工作的激励机制”,明确将出台江西省关于加强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

就《总体方案》要求“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明确了4条推进举措:一是在全省推广制度化家校合作第三批试点的典型经验和案例,推动“家庭教育和家校合作指导”内容体系有突破,在全国有影响。二是深入开展家校合作的科学研究和驻校实践指导,加强科研成果转化,为政策和实践改进提供技术专业支撑。三是继续推进家校合作专题培训,着力培养一批致力于制度化家校合作和家庭教育工作的骨干教师,在学校和家庭中普及家校合作专业知识。四是开展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试点工作。

就《总体方案》要求“各地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教育评价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扩大辐射面,提高影响力”,明确了2条推进举措:一是继续抓好《总体方案》的学习宣传,抓好对改革进程的宣传报道,加大媒体宣传引导力度,大力营造贯彻落实教育评价改革、促进全面成才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及时向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我省教育改革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

第二个方面,前面也讲了,“两清单一安排”里的“一安排”即《2021-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对各项改革任务推进实施作出整体谋划。比如其中对今年的工作,就列出了出台落实举措、加强理论研究、营造改革氛围、开展规范清理、推进改革试点、编发案例汇编、开展调研指导、形成评价合力等8项,都已经比较全面了。对明年、后年的工作也做了系统谋划。

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任务,抓好《总体方案》和“两清单一安排”的贯彻实施,奋力夺取教育评价改革开局之年的胜利。也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热情地为我省深化教育评价改革鼓与呼,一起携手努力,共同树立起科学正确的教育评价导向,推动我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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